五、评选与表彰
(一)在调查了解和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各区教育局将优秀人选报我局德育工作处。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推荐的候选人直接报德育工作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区各推荐2名,盐田区和市局直属各中小学各推荐1名。
(二)从推荐的人选中初评15名,在深圳教育网和深圳教育(报)刊登其主要事迹及选票,组织中小学师生投票评选“十大优秀家长”。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组织投票并统计结果,市教育局进行汇总。
(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深圳市中小学十大优秀家长”人选, 经市教育局审定后正式发文,并颁发证书。
(四)举行“十大优秀家长”表彰会,并选择其中4-5位家长做先进事迹报告(该校组织一个年级的学生家长参加会议)。报告会实况制成DVD。
六、活动进程
6月3日前,各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完成候选人推荐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6月15日前,在教育媒体上公布候选人主要事迹,同时完成投票、统计工作;6月30日前,召开“十大优秀家长”表彰会和先进事迹报告会。
七、材料准备
(一)候选人须提供下列材料:1、填写《深圳市中小学十大优秀家长推荐表》;2、个人事迹材料(3500字左右,附软盘)。候选人事迹材料由推荐学校指派文笔好的教师协助完成,并保证质量;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和审定。对材料的基本要求是:观点正确,重点突出,内容充实,有特色和感染力。
(二)深圳教育报负责把关和落实以下材料:15位候选人见报的主要事迹介绍(每人300字左右);4-5位家长在报告会上的发言(每人20分钟以内)。
附件2:
深圳市中小学十大优秀家长推荐表
家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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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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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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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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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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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读学校、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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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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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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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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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
育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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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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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
育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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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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