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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首届深圳市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月工作计划》的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设立“深圳市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月”,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热情关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德育与智育、德育活动与中考、高考的关系,做到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活动项目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制是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各区各部门要依据本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凡是学生直接参与的活动,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学校露天放映时,必须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请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校警到现场维持秩序。
  (四)要重视本次活动的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市、区教育媒体要对各区各校的活动进程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6月25日前,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务必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送我局德育工作处。

  附件1:
深圳市中小学十大优秀家长评选及先进事迹报告会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评选和表彰中小学“十大优秀家长”是我局加强新时期家庭教育、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首届深圳市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月”的重要项目之一。通过本项活动的开展,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导向,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家长配合、支持学校教育,关心孩子健康成长和学业进步,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06年5月27日-6月底。
  三、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家长。
  四、评选条件
  (一)以身作则,言行皆为孩子表率,积极营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道德环境,在孩子心目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形象。
  (二)重视与学校联系沟通,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家庭教育活动,配合、支持学校教育工作。
  (三)教子有方,始终把做人教育放在首位,重视和关心孩子心灵成长,加强情感沟通,亲子关系融洽。
  (四)孩子身心健康,道德品质优秀,学习成绩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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