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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城市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把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城镇化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必由之路。2009年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以来,各市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推进城镇化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省城镇化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但是,必须看到,我省城镇化发展与东部发达省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明显的问题突出,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发展滞后,制约城镇化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确定我省十二五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为,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从农村转移出120万人口,任务十分艰巨。为推进全省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编制。各市要加强城镇化发展的重大课题研究,明确城镇化发展战略,编制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确立城镇化发展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要及时研究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城乡统筹、低碳生态城市、城乡管理、小城镇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模式与机制。各地在推进城镇化中,既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又要分类指导、大胆创新。东中西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要实行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策略。东部地区要坚持区域统筹,突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实行集群发展、组团发展,优化城镇网络,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中部地区要坚持整体推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西部地区要坚持多元多极的发展思路,在强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同时,加快发展县域中心城市,重点培植一批经济强镇,增强城镇承载能力,吸引农民就地就近转移。
  二、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把城市群作为战略重点,积极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增强对城镇化的承载能力。做好新一轮《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结合全省重点战略的实施,以“一群一圈一区一带”为主体,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格局。大力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快培育青岛-潍坊-日照、烟台-威海、东营-滨州等城镇群,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加快发展。相关城市要加强沟通和研究,建立协作机制,在规划协调、设施共建、资源整合、协同发展方面做好统筹。要进一步增强济南都市圈和鲁南城镇带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壮大城市群实力,使之成为城镇化的主体区域;顺应大城市郊区化的发展趋势,沿城市快速交通走廊,重点规划建设若干个新城和新市镇,推进人口有机集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强化产城融合,促进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选择重点小城镇,集中优势资源,扩大经济管理权限,加快推进小城镇向小城市转型。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搞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积极实施村庄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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