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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失效]


  ⑥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一切室外大型社会活动和除应急单位外,其余全市各单位停止上班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7)市气象台每隔1小时要作出台风预测预报,厦门海洋环境预报台每隔1小时要作出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和实测潮位,厦门水文分局要及时作出洪水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市防汛办通报。

  (8)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区和国土房产、建设管理、市政园林等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9)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家技术组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10)市国土房产局要配合各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的要立即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11)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所有频道,及时滚动播报台风紧急警报、指挥部通知(通告)、防台知识等,电视台要固定一个频道,重点报道防台抗台工作动态。所有报纸要有防台抗台报道专版,政府门户网站要重点报道防台抗台工作动态,必要时通过移动、联通公司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短信,友情提醒注意防台。

  (12)全市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厦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4)应急结束: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4号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和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区和民政、卫生、水利、农业、海洋渔业、建设、国土房产、市政园林、交通、公安、电力、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解除交通、电力管制通告。农业、民政、财政、水利、海洋渔业、交通、建设、国土房产、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省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市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市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区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市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省防汛办。

  (6)市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在通讯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盲区,利用卫星等通讯手段,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市洪水预警报中心要做好市防汛指挥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洪水预警报、视频会议、远程视频监视、卫星云图接收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驻厦部队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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