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全行业施工安全状况实现明显好转,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5、人才指标
采用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各类执业资格人员数量满足杭州市建筑市场对该类人员的需求;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95%以上。
6、建筑节能指标
(1)新建建筑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率100%,绿色低碳公共建筑50%以上,绿色低碳居住建筑40%以上,绿色建材应用占建材用量的40%以上。
(2)建成3~5个绿色低碳商务、产业园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以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累计装机容量100兆瓦,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集热面积300万平方米,地(水)热泵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
(3)结合杭州市既有民用建筑改造规划,实施高能耗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以上。
(4)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到70%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
(5)城市道路和景观照明在现有基础上节电20%,建筑照明在现有基础上节电15%。
“十一五”末和“十二五”末各项主要指标对比一览表
| 2009年
| 2015年
| 年增长率
|
建筑业总产值
| 2110.17亿元
| 3700亿元
| 10%
|
建筑业增加值
| 347.9亿元
| 610亿元
| 10%
|
出省施工总产值占总产值比例
| 27.6%
(582.89亿元)
| 40%
(1500亿元)
| 18%
|
全行业按总产值
计算的劳动生产率
| 228609元/人
| 324000元/人
| 6%
|
利税总额
| 117.51亿元
| 210
| 11%
|
建筑施工企业
| 特级
| 8
| 10
|
|
一级
| 228
| 260
|
从业人员
| 92.2万人
| 115万人
| 4%
|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1、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管理
(1)积极研究和筹建“杭州市建设行业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杭州地区统一的建设市场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做到三个实现:实现建设行业所有相关数据的整合和运用,实现企业与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其市场、现场行为、政府投资项目进度在系统中的实时查询,实现建委各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实时更新、互通。
(2)积极推进“网库分离、五库合一”工作,建立勘察设计市场主体、房地产市场主体、代建市场主体、评标专家的数据分库,将项目管理、预选承包商的申报与查询、进杭企业的考核纳入信息管理系统。
(3)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制定企业信用等级排行标准。
(4)进行专题研究,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与资质、资格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套完整、合理的建筑市场行为的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定机制。通过定期监督核查、不定期抽查,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适时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资质、资格的年检、升级、注册、人员调动挂钩,建立建筑市场行为与资质资格之间的联动管理体系。
2、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和工资保证金管理
(1)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加大《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力度,建立工程款支付情况专项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工程决算进度,对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工程决算的业主和总承包单位,限制其市场活动。
(2)健全和完善杭州市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共同制定《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设立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统筹杭州地区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和使用管理,逐步实现杭州地区注册企业“一地缴纳,全市通用”。
(3)畅通拖欠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对有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曝光,并与信用考核、市场准入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