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别山引水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1〕1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办理好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议案,经市政府第63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关于尽快启动引入大别山优质水源作为我市饮用水源项目的建议”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王 诚(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成祖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城乡规划局局长)
鲍传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城投公司总经理)
李大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范德喜(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王寅生(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胡东辉(市发改委主任)
夏新宇(山南新区管委会主任)
张建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永多(市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