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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公共财政建设迈出新步伐,不断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实行统一预算制度,逐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制衡机制。预算改革逐步向完整、透明、规范、公平和高效的方向发展。突出财政支出管理,加快推进各项公共财政改革,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和问效体系,按照“重点突破、系统配套、相互支持、整体领先”的原则,重点推进支出管理的关键环节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与资源管理、绩效评价相结合,继续推进和建立部门单位自我评价、财政部门综合评价、社会评价等互为补充和一体化的绩效评价机制,继续拓展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实现从财政资金预算、拨付、使用到效益评价全过程的制度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出台《珠海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及有关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界定政府采购规范的范围,调整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不缺位不越位,提高采购效率。继续推进“金财工程”建设,重点落实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财政支出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开发资产管理系统、会计管理系统、宏观经济预测系统。在“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对外服务的网络化、财政业务数据管理集中化、业务流与审批流有机结合以及“一体化”的系统集成目标。

  四、以财政监管为手段,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取得新成效,继续推进财政“阳光化”管理。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完善与市人大实时在线监督系统。加强内部循环监督,推动财政“阳光化”管理。积极推进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改革,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强化对会计、评估行业的行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加强财政监督,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继续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正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截留、挪用、损失浪费和效益低下等问题;继续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探索建立项目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按照“大事优先”、“绩效优先”的资金分配原则,把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债务监控机制,加强对或有负债的有效监控,防范财政风险。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历史工程欠款的偿还工作,继续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确保上级专项再贷款和其他贷款按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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