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工作的通知

  注:1.“核查结果”栏中请填写“是”或“否”;
    2.“备注”栏填写需要说明的事项。如不够,可另加副页说明,但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附件3:
  广东省第三类医疗器械送检样品核查表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送检样品批号或序列号:

企业名称:

产品注册受理号(如有):

现场核查人员:              组长联系电话:

企业现场主要人员及职务:

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

备注

查阅注册型式检验的样品是否有相应的生产过程记录

  

查阅注册型式检验的样品是否有相应的过程检验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

  

查阅用于样品生产的原材料是否有相应的采购记录

  

如需留样的产品,检查是否有留样

  

不符合项描述(如有):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日期:      (企业公章)

核查组长确认意见:

核查组长签字:           日期:             

核查机构意见:

 

                        (核查机构公章)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