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
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7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转发到辖区内有关企业及单位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2007年版麻醉药品和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该目录对部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的管理类别进行了调整,有关药品生产企业须按照《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办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或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许可,以及年度制剂生产计划和原料药需用计划。
二、有关药品经营企业应按照《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办事程序的要求及时申办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或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