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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粮食工作的通知


  制定完善市县两级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应急保障资金、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和应急加工、应急供应、应急运输网络。增加市场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投入,建立健全粮食预警监测和市场信息会商工作机制。对列入应急供应网络的指定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因承担粮食应急任务遭受损失的给予相应补偿。适时进行应急演练,研究制订重点群体人员应急保供预案,不断充实完善应急体系。

  三、加大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力度,夯实粮食市场调控基础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江苏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粮油储备管理,充分保障和落实粮油储备财政补贴资金。要按照省下达的储备粮油计划,确保实物储备、贷款利息、保管费用和轮换费用等各项补贴落实到位,保证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轮换及时、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建立地方储备粮动态调整机制,可根据城镇化发展、人口增加等粮食市场保供实际,按照“产区保持三个月销量,销区保持六个月销量”的要求,建立市、县两级储备规模。

  四、积极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提高粮食产业发展水平

  全面贯彻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转(出)让、资产核销、工商注册、信贷支持、税费减免、人员安置等配套政策,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权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集粮食仓储、粮油加工、粮食物流服务、粮油质量检测等于一体的现代粮食产业园区。支持仓储设施、质量检测、信息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粮库建设新征用地,继续执行新建粮库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对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批发市场,未经上级粮食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处置或变更用途,确保全市有效粮食仓容保持在35亿斤以上。

  将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全市市场建设规划。引导支持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倡导粮食批发市场发展分级储运、流通加工、配送、电子商务和期货贸易等现代服务方式。制订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粮食批发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质量检测和认证,实行质量可追溯制度,保障粮食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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