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粮食工作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以及人口增长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粮食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粮食工作,确保粮食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要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新增粮食产能建设规划,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大力引进、培育、推广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推广优质安全高效节本新技术,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推进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认真落实国家、省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完善补贴方式,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适当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新增农业补贴,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粮食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粮食生产、加工及销售等专业协会建设,提高粮食产前、产中及产后等社会化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好国家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入市收购,满足农民售粮要求,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加强粮食产销衔接,保证市场粮食有效供给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产需实际,立足于促进粮食供求总量、品种结构平衡,研究制订粮食供需平衡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保障地方粮食安全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保证本地区粮食有效供给。
主动加强与销区产销合作,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共建生产基地、联办市场、代收代储、投资建库为重点,建立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探索与销区的储备粮油轮换合作机制。积极发展与省内外粮食购销协作关系,调剂品种余缺,促进我市粮食产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