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底前)。
市政府组织召开“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6月底前)。
1.第一阶段(2011年4月底前)
2011年2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建成市级肉品质量信息中心;2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天缘食品有限公司、苏海肉食品有限公司);1家猪肉批发市场和5家猪肉零售市场(四季农产品批发市场、振兴市场、直销市场、极美苑市场、苍梧生活广场、解放东路农贸市场)施工、安装溯源式电子秤配置等工作;外埠企业肉品进入市区按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对接,实现对外埠肉品进入市区的肉品流通信息的监管;完成120个专卖店可追溯建设(含超市、集贸市场及独立门市)。
2011年3月底前各种设备和系统进行调试和运行。
2011年4月底前全面做好各项验收前准备工作,迎接商务部、财政部检查督导和评估验收。
2.第二阶段(2011年6月底前)
完成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剩余项目的建设工作,即:完成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仁润食品有限公司)、17个集贸市场的可追溯建设(新浦区:西小区(江山)农贸市场、沈圩桥农贸市场、巨龙路农贸市场、艺北农贸市场、猴嘴农贸市场;海州区:洪门农贸市场、南门农贸市场;开发区:鑫鑫(范庄)农贸市场;连云区:海棠路农贸市场、院前(西小区)农贸市场、八一农贸市场、陶林农贸市场、宿城农贸市场、中山农贸市场、板桥农贸市场、老君堂农贸市场、徐圩农贸市场)。全面实现可追溯系统正式运行,同时完成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主要负责研究部署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各区参照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
(二)落实配套资金
商务部、财政部将安排“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建设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市财政部门落实配套支持资金,重点支持屠宰行业监管工作以及“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确保信息可追溯系统覆盖市区所有肉品销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