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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连云港市市区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连云港市市区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20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局拟订的《连云港市市区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连云港市市区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2010年12月)

  商务部2009年6月将我市列入全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进一步做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09〕273号)精神,结合我市市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连云港市市区“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系统以建设和完善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为手段,在市区生猪养殖、屠宰、加工、肉品批发、肉品零售环节构建信息可靠、运行高效、责任明确、操作简便的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信息化平台,实现从生猪养殖到肉品零售终端相关信息的正向跟踪、肉品零售终端到生猪养殖相关信息的逆向溯源和全程监控。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市级屠宰监管工作平台。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区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家肉类批发交易市场、22家农贸市场、120家专卖店(超市)以及向市区提供货源的外埠肉类加工批发企业和生猪养殖基地建立完整的信息链,形成我市市区猪肉流通从生猪养殖、屠宰、肉品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覆盖、可扩展的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保证生猪来源可识别、产品流向可查证、质量责任可追溯。

  (二)建立市级肉品质量信息中心。市商务局依托屠宰监管工作平台建立中心城区肉品质量信息数据中心,与屠宰、批发、零售等环节数据终端连接,形成全方位的肉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城区内肉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归集、查询、统计、分析、预警等功能。

  (三)积极推广使用IC卡和溯源式电子秤。屠宰监管工作平台负责在市区屠宰、批发、零售环节安装数据终端和系统软件,以肉品质量信息IC卡为载体,实现相关信息在各环节间的电子化传递,逐步实现与养殖环节信息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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