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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分解意见的通知


  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其中至少选择1个新农合统筹地区纳入试点。(责任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民政局)

  5.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报。(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6.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鼓励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选择5-10个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至少选择1个统筹地区开展新农合付费方式改革,在50%以上的统筹地区选择不少于10个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8.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级增补的目录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市为单位,在省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统一遴选中标(入围)药品。选择经招标入围的配送企业提供配送服务,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制度,建立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评价体系,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和供应。(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其正常运行。(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确保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照省统一部署实施绩效工资政策。(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11.科学合理确定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责任部门:市编办;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60%的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岗位设置工作,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比例达到95%。(责任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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