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上下级政府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强化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快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新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财政监督检查新机制。(市财政局牵头推进)
(八)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和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与运行机制创新,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通过科学设岗、竞争上岗、聘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公益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机制。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分配考核要求,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序推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推进)
三、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九)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创新。扎实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基础工作,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全部落实到户。积极稳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通过多种途径流转土地承包权,培育更多专业大户、家族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合作经营型、土地集中型、统一服务型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40万亩。充分发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支撑,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0万亩。(市委农工办牵头推进)
(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多主体参与,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年内新增农民合作组织200家。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促进作用,推动合作组织向区域性、行业间联合拓展,不断扩大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范围,带动农户新增3.7万户,组织开展“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加快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因地制宜发展劳务合作、资金互助合作等新型合作组织,提高对农户、土地和产业的覆盖面。(市委农工办牵头推进)
(十一)积极创新金融支农模式。继续深化对现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组织,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尽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支农金融产品、拓展涉农业务范围、增加涉农信贷投放,逐步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金融支农新机制,全市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30亿元。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组建担保公司,引导各类担保机构进入农村市场,发展形式多样的涉农担保业务,吸引各种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三农”领域。(市金融办、人行连云港中心支行牵头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