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
3、落实高校毕业生当年年底总体就业率达85%以上。
4、做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增加10%的工作;加强对民生服务窗口的指导工作。
5、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850人,订单培训达到45%,其中培训的350人用于创业园区。农村转移培训人数2300人(含闵宁镇培训500人),订单培训达到40%,职业技能鉴定1100人。回族厨师培训55人。
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2.75万人,工资收入1.5亿元。劳务输出稳定在6个月以上的1.6万人,有组织输出人数1万人,输出人员情况微机录入率达到100%。
7、用于就业和发展劳务产业的资金占当年本级财政预算收入的1%以上。
8、加快劳务中介组织建设,年内通过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带动输出转移人数占全年输出转移总人数的50%以上。
9、建立劳务品牌2个以上,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占总转移输出人数达10%以上。
10、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或为外出务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的人数达到转移输出总人数的30%以上。
三、农民工权益维护目标
1、农民工工资清欠率:政府工程项目100%、社会工程项目97%。
2、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3、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到位率达到100%;
4、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定时效结案率达到95%。
5、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健全,制度健全,编制内执法人员到位率达到100%。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9人,其中:参保职工15609人,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含清欠)金额达到7308万元。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500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000人(含高校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40500人;实现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3、参加失业保险12935人,当年失业保险费征缴总额达到514万元。
4、参加工伤保险12000人,其中农民工参保2000人。
5、参加生育保险5000人。
6、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