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
一、全民创业
1、2011年工商注册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数量较2010各增加10%,新创办160个小企业,培养小老板160个,开发创业项目50个,创造新岗位1600个,建设创业标准厂房1万平方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0.2亿元。
2、创业孵化示范园区提升1个。
3、创业引导培训1100人;“GYB”培训240人,“SYB”培训90人,“IYB”培训30人,创业能力培训合格率达到95%。
二、促进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岗位5000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人,本级财政购买公益性岗位50个。
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
3、落实高校毕业生当年年底总体就业率达85%以上。
4、做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增加10%的工作;加强对民生服务窗口的指导工作。
5、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850人,订单培训达到45%,其中培训的350人用于创业园区。农村转移培训人数1800人,订单培训达到40%,职业技能鉴定800人。回族厨师培训55人。
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2.7万人,工资收入1.5亿元。劳务输出稳定在6个月以上的1.6万人,有组织输出人数1万人,输出人员情况微机录入率达到100%。
7、用于就业和发展劳务产业的资金占当年本级财政预算收入的1%以上。
8、加快劳务中介组织建设,年内通过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
带动输出转移人数占全年输出转移总人数的50%以上。
9、建立劳务品牌2个以上,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占总转移输出人数达10%以上。
10、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或为外出务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的人数达到转移输出总人数的30%以上。
三、农民工权益维护目标
1、农民工工资清欠率:政府工程项目100%、社会工程项目97%。
2、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3、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到位率达到100%;
4、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定时效结案率达到95%。
5、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健全,制度健全,编制内执法人员到位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