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建立劳务品牌2个以上,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占总转移输出人数达10%以上。
10、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或为外出务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的人数达到转移输出总人数的30%以上。
三、农民工权益维护目标
1、农民工工资清欠率:政府工程项目100%、社会工程项目97%。
2、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3、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到位率达到100%;
4、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定时效结案率达到95%。
5、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健全,制度健全,编制内执法人员到位率达到100%。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4732人,其中:参保职工16891人,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含清欠)金额达到7648万元。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9000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8000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16000人;实现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3、参加失业保险26214人,当年失业保险费征缴总额达到1744万元。
4、参加工伤保险18000人,其中农民工参保6000人。
5、参加生育保险10000人。
6、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达70%以上。
7、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信息工程建设,完成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
8、加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度,参保率达到80%以上。领取养老金的村干部、失地农民资格认定率达到95%以上。
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巩固在70%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
10、继续做好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时、准确地按政策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5%以上。
11、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12、认真完成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报表,在下月的第一周前报送相关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