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医疗资料审核表(由区县阳光办、劳务办(劳务经济局)工作人员填写)
所属地区:重庆市 区县
劳务办工作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农民工所属建设兵团:新疆 团 师
住院农民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院医院名称: 住院日期:2008年 月 日到 月 日,共计 天(以入、出院证明上面的日期为准)
病情描述(得的什么病):
填表日期:2008年 月 日
所需资料 | 在以下表格处打勾 | 备注 |
(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有 | |
(2)被保险人存折复印件 | 有 | |
(3)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原件(写明诊断全称,简单病史、治疗过程等) | 有 | |
(4)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的电脑打印发票原件 | 有(共 张,票面金额总计 元) | |
(5)处方原件 | 有(共 张) | |
(6)检查报告书原件 | 有(共 张) | |
(7)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 有(共 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