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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重庆市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围绕卫生资源的配置,做好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一)编制完成《重庆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重庆”建设等内容,做好与卫生部《全国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内容。指导各区县、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和实施“十二五”卫生规划,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二)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编制完成《重庆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下发执行,指导各区县编制区域卫生规划,科学配置全市医疗卫生资源。
  (三) 做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制定“十二五”期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格按照国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及管理要求,加强全市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更新以及临床运用质量管理。
  五、围绕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强化医疗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一)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根据国家印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修订版),启动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工作,继续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成本监测。
  (二)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根据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重点开展按病种收付费、药事服务费和医疗耗材及特殊材料价格管理政策的调研工作,为推进医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强物价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手册》,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出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四)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继续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认真办理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信访件处理工作,加大对医疗收费投诉的查处力度。
  六、围绕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卫Ⅺ等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项目创新研究
  (一)继续推进卫Ⅺ项目。完成市级2011年项目四个领域各项工作,指导各项目区县新农合支付方式的改革创新,深化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评价,重点探索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总结探索本区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经验和补偿政策。
  (二)做好卫Ⅹ项目总结。按照中央项目办的要求,配合完成卫Ⅹ项目决算及决算审计,并做好项目的总结及资产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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