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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32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推动此项行动深入开展。联系人:吕克潜、丁国富,电话:67706501,邮箱:cqwsj2009@qq.com。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321号)要求,打击重庆市医药卫生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支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进行打击的工作;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积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医药卫生系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检查;推动正版软件的使用。
  二、组织保障
  成立重庆市医药卫生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
  主任:屈 谦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方明金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 玲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 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国际合作)处,电话:67706501。
  三、重点任务
  (一)支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的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重点承担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任务。具体工作计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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