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提高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发挥商业秘密在企业发展和商务合作中的特殊作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20.加强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与传承保护。(市文广新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1.健全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和海关备案等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2.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体系,加快辖市、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与效率。(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
23.加强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查处盗版、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市知识产权局、镇江工商局、镇江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
24.探索建立统一受理审判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知识产权法庭,积极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审批工作,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25.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的制裁力度,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知识产权局、镇江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
26.研究和完善网络域名、生物技术、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市经信委、镇江质监局、市文广新局)
27.完善展会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管。(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
28.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开展重点领域或者重点企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以及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及规则的研究。成立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设立维权援助资金,完善维权援助工作机制,重点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中小企业给予援助。(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9.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知识产权局)
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30.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引进,鼓励创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资产评估、风险投资等紧缺的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中介机构做强做大,拓展服务领域,开展连锁经营。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市知识产权局、镇江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