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经委、重庆市公安局关于限期上交剧毒急性鼠药的通知
(渝农发〔2006〕39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委(计经委)、公安局:
自2005年12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加大查处力度,取得了新的战果,收缴了一批以毒鼠强为主的剧毒急性鼠药。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决定在近期内对收缴的剧毒急性鼠药进行统一销毁,以绝后患。为此,各区县(自治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行动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责,将收缴的剧毒急性鼠药送交当地环保局。环保部门按要求包装剧毒急性鼠药,并填写《剧毒急性鼠药移交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务必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包装好的剧毒急性鼠药连同《剧毒急性鼠药移交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并送到重庆市农药化工集团(原重庆市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各区县(自治县、市)环保局接纳、包装和运送剧毒急性鼠药的工作,并和有关部门负责统一销毁工作。重庆市经委负责集中安全储存和分装销毁工作。重庆市公安局负责销毁工作的安全保卫。重庆市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行动联合行动小组办公室(重庆市农业局)负责销毁工作的统筹协调。
逾期未上交的剧毒急性鼠药,由各区县(自治县、市)、各部门送到市环保局指定的单位按要求进行销毁,费用自理。
联系人:重庆市农药化工集团(原重庆市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王伟,电话:65180789,13983136279,传真:65180335,地址:沙坪坝区井口经济桥30号。
附件:《剧毒急性鼠药移交单》格式
移交日期:
移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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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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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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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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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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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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