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整改方案的通知
(渝农发〔2006〕34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畜牧)局,万州区、梁平县、南川市、忠县水利(水利农机、水务)局,忠县果业局,潼南县蔬菜办,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2006年重庆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整改方案》已经重庆市农业局2006年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6年重庆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整改方案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根据《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
增强区县、乡镇政府和基层农业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和农户生产安全农产品的责任意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1、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机构建设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
2、农业标准的宣传、示范与推广情况,标准化生产的建设情况,农民和企业对生产技术规程的掌握情况。
3、农资打假和农资监管工作情况。尤其是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情况。
4、优质安全农产品的认证及证后监管情况。
5、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性检测中心、县级质检站工作开展情况。
6、农产品市场开拓、营销服务情况。
三、组织形式
1、市农业局由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有关业务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局直属技术推广单位组成巡查工作组,巡查全市各区县。例行巡查在年内进行四次,每次巡查10个左右的区县。对在部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问题严重的区县,由市农业局组织专项巡查,在当地召开现场会,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的乡镇,由区县农业局组织整改,并向市农业局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