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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强化项目投入保障

  1、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和直接普惠农民群众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切实改变投入项目“小散低”现状。

  2、结合“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精心策划和储备一批重点项目。

  3、抓住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机遇,努力争取国家投入。用好用活现有支农政策,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投融资机制。

  4、严格执行农业项目管理“八步工作法”,完善项目决策机制和管理规章,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审计监督,推行农业建设项目行政领导负责制、执行法人责任制和末位淘汰制。试行以奖代补、贴息贷款、担保贷款等管理办法。

  (六)强化经营体制创新保障

  1、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生产要素入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加强以土地征用补偿资金为重点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抓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2、推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和电算化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3、加快发展“四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突出抓好2个市级合作组织示范区和35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工作。

  4、大力推进以信贷担保为主的农村金融服务、以连锁经营为主的农村配套服务、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设,组建成立重庆市农业龙头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5、引导农村专业大户、经纪人牵头组织订单生产和农产品营销,推进建立区域性优势农产品行业协会、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切实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规范市场、协调价格等方面的作用。

  (七)强化基层服务体系保障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深化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2、大力推进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和充实基层农技服务队伍。将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与农资连锁经营、分流人员安置、农民技术互助组织发展等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启动基层服务体系能力建设试点,按照“有房屋、有设备、有人员、有经费、有基地、有效益”的“六有”标准,加强乡镇农技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切实加强基层农技队伍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升新型农技服务组织的服务效果。

  (八)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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