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方针政策性的 永久
3.2.2其他的 30年
3.3转发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 30年
3.4省属企业的来函、请示与委领导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3.4.1方针政策性的 永久
3.4.2其他的 30年
3.5上级部门以及其他委办厅局的来函及需要执行的其他文件材料与复函
3.5.1涉及基础性、业务性内容的 永久
3.5.2本处室主办的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3.5.2.1方针政策性的 永久
3.5.2.2其他的 30年
3.6财务决算会审材料 30年
3.7经济运行(财务快报、统评报告等)文字材料 30年
3.8清产核资工作文件材料
3.8.1重要的 永久
3.8.2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 30年
3.8.3一般的 10年
3.9计划、总结、调研方面的材料
3.9.1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 永久
3.9.2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 10年
3.9.3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30年
3.9.4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3.10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3.10.1本处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3.10.2本处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不含)以下表彰奖励的,以及一般性工作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的 30年
业绩考核处
1会议文件材料
1.1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重要的专题会议
1.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1.2一般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
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1.3分管委领导、本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召开的属本处职能工作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
1.3.1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1.3.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1.4本处有实质内容的处务会议纪录 1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处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1很重要的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 30年
2.3本处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3本处业务文件材料
3.1本处的请示与国务院国资委、省委、省政府的批复、批示 永久
3.2本处的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指导性业务文件
3.2.1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永久
3.2.2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确定和考核计分办法 永久
3.2.3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营业绩指标确定和考核计分办法 永久
3.3本处的请示、领导的批复、批示
3.3.1方针政策性的 永久
3.3.2其他的 10年
3.4转发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
3.4.1方针政策性、普发性、业务指导性文件 10年
3.4.2其他的 10年
3.5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文件
3.5.1省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文件 永久
3.5.2省属企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文件 永久
3.5.3省属企业年度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30年
3.6省属企业的来函、请示与委领导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3.6.1方针政策性的 永久
3.6.2其他的 10年
3.7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7.1省属企业经业绩考核工作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 永久
3.7.2本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 30年
3.7.3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 10年
3.7.4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3.7.5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结、调研材料 10年
3.7.6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3.8本处领导分工 10年
3.9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3.9.1本处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3.9.2本处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不含)以下表彰奖励的,以及一般性工作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的 30年
产权管理处
1会议文件材料
1.1全省产权部门工作会议、全省产权工作专题会议等文件材料、重要的专题会议
1.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1.2一般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
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1.3分管委领导、本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召开的属本处职能工作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
1.3.1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1.3.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1.4本处有实质内容的处务会议纪录 1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处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1很重要的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 30年
2.3本处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3本处室业务文件材料
3.1本处室制定的方针政策、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3.2本处室的请示与省政府的批复、批示、通知
3.2.1方针政策业务问题的 永久
3.2.2资产评估有关资料 永久
3.2.3产权登记有关资料 永久
3.2.4一般业务问题 30年
3.2.5其他具有参考价值的 30年
3.3上级部门以及其他委办厅局部门的来函及需要执行的其他文件材料与委机关复函
3.3.1涉及法规政策性和重大业务建设内容的 永久
3.3.2涉及基础性、业务性内容的 30年
3.3.3本处室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3.3.3.1本处室为主办的
3.3.3.1.1方针政策性的 永久
3.3.3.1.2其他的 30年
3.3.3.2本处室协办的
3.3.3.2.1方针政策性的 30年
3.3.3.2.2其他的 10年
3.4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处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3.4.1涉及法规政策性和重大业务建设内容的 永久
3.4.2涉及基础性、业务性内容的 30年
3.5代省政府起草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3.6本处室编写、编辑的文件材料 30年
3.7行政管理中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3.8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8.1全省产权工作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永久
3.8.2本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 30年
3.8.3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 10年
3.8.4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3.8.5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结、调研材料 10年
3.8.6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3.9本处领导分工 10年
3.10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3.10.1本处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3.10.2本处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不含)以下表彰奖励的,以及一般性工作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的 30年
收益管理处
1会议文件材料
1.1省属企业收益管理工作会议、重要的专题会议
1.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1.2一般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
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1.3分管委领导、本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召开的属本处职能工作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
1.3.1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1.3.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1.4本处有实质内容的处务会议纪录 1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处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1很重要的 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