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数字办关于201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推进数字福建无线城市应用,开发食品安全监控、停车位管理等应用,建设公共事业缴费平台。实施多卡合一工程,加快推动手机与多卡的有效融合(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商负责)。扩大生猪、肉鸡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省经贸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加快海峡旅游网上超市建设,促进景区智能导览系统、二维码电子门票、旅游智能互动系统等应用,打造智能旅游示范景区(省旅游局、省信息化局负责)。开展智能校园应用示范,建设基于手持终端技术为主的园区智能卡系统,实现校园用户身份鉴别、学习生活等智能应用(福州大学负责)。开展龙岩市物联网应用基础平台(M2M)试点(龙岩市数字办负责)。

  (四)推广城市和社区信息化应用。在全省各设区市推广建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社区政务系统、家政服务系统、数字城管系统、地下管网系统、城市办公系统、城市空间地理平台、一体化数据中心,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各设区市数字办负责)。推进以社区为单元的通信管道、基站共享以及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移动终端应用,构建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信息平台(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商负责)。推进平潭“智慧岛”建设,智能旅游、智能园区、智能商业、智能基础设施等各项物联网应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信息化局负责)。

  四、推动经济领域信息化

  (一)深入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项目,推进信息下乡入村工程,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信息服务。推进电信运营商开展农村信息化示范建设(省农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建设农业星火科技服务呼叫中心;在各地市、县及100个乡镇推广应用移动农业科研信息采集系统(省农科院负责)。

  (二)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广应用集散控制、现场总线控制、柔性制造和网络化制造等技术,推动能源、原材料、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等领域信息化。支持本省软件产品在纺织服装、机械装备行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示范应用,推动研发、设计、供应链、客户关系管理等软件的融合应用(省经贸委、省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打造若干具有明显优势的制造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省科技厅负责)。为6.5万户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网站、移动办公、门户网站、呼叫中心、电子邮件等托管式信息化应用服务(各电信运营商负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