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先进单位的决定
(筑府发〔2011〕1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息烽县人民政府等12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大进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2010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
2010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先进单位名单
一、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