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监察厅关于评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四、表彰形式和奖励办法
  (一)表彰形式
  6月下旬,结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召开会议进行表彰。
  (二)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对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章、证书、奖金;通报嘉奖人员由省纪委、省监察厅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省纪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联合成立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纪委干部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日常工作;省纪委宣教室负责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察局,省直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要成立相应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195708、87195081,传真:020-87185735;纪检监察内网邮箱:gbs@guangdong.net,互联网邮箱:zhangcaixin@139.com。

  附件:1.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略)
  4.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略)
  5.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嘉奖推荐审批表(略)

2011年3月4日

  附件1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明国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副组长:林浩坤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赵振华  省纪委副书记
  丘 海  省纪委副书记
  梁万里  省纪委副书记
  许泽红  省纪委常委
  陈康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邓玉桂  省纪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曾凡瑞  省纪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戚优华  省纪委干部室主任
  黄 力  省纪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温捷香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办
  综合管理与培训处处长
  张如旭  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