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五一劳动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食药监办〔2009〕53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用药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省以下机构改革工作虽已启动,但职能尚未调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现有职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确保工作不松、不断、不乱。要结合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加强沟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各职能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相互衔接。重点组织加强对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常识宣传、发布节日消费指引,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及时组织对应处置和按规定上报信息。
二、加强“三品一械”监管,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年初全省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监管工作,要把药品安全工作始终摆在重要的位置。要加大对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及节日消费集中的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管力度,扎实地组织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市场的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要密切关注春夏季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和防治情况,特别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用械的监管,了解掌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药品的储备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药械的安全供给。
三、加强管理,落实值班制度,保证正常有序运作。
当前正处于机构改革的敏感时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肃各项纪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干部队伍的稳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做好放假安排,严格落实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各级领导和值班电话要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建立外出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节日期间外出旅游、探亲的,要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备案。凡申请带薪假期与五一节放假合并休假的,必须在放假前做好工作的交接,受理窗口要保证在非全国统一公众假期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