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铝塑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的批复
(桂价格〔2008〕90号)
自治区盐业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正式核定铝塑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的请示》(桂盐运字〔2007〕12号)收悉。铝塑小包装食盐价格自2006年6月试行以来,已逐步为群众所接受,市场供应平稳。经对铝塑小包食盐成本再次审核,并于毗邻省食盐价格衔接对比,现就我区铝塑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500克铝塑袋装食盐(包括精制盐、日晒盐、海晶盐)全区县城以上统一零售价格为1.30元/袋。400克铝塑袋装食盐统一零售价格为1.00元/袋。铝塑袋装食盐批零差率、城乡差价及作价办法仍按现行的规定执行。
二、自治区盐业公司应继续保持有复合膜小包装等其他食盐品种供消费者自愿选购,不能仓促退市。
三、食盐是国家专营商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食盐价格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其价格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食盐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从严查处。
四、本文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物价局反馈。
附件:县城以上铝塑袋装食盐价格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县城以上500克铝塑袋装食盐价格表
地区
| 零售价格
(元/袋)
| 批发价格
(元/吨)
| 批零差率
(%)
|
500克
| 400克
|
四十九个贫困县(市)
| 1.30
| 1.00
| 2130.00
| 18%
|
其他县(市)
| 1.30
| 1.00
| 2160.00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