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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
(粤林函〔2008〕25号)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入冬以来,我省一些地方违法经营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现象有所上升,甚至是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场周边的集贸市场、饭店、酒楼也发生违法经营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现象。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违法犯罪分子,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既是保护物种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疫病传播、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现实要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现象发生。
  二、依法强化猎捕管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违法行为。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既是造成野生动物资源过度消耗的主要原因,也是容易造成与人类疫情交叉感染的一个途径。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强化猎捕管理。要针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陆生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增设保护站点和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加强巡护管护。在乱捕滥猎易发季节,要组织力量实施封山堵卡和清山清场,依法收缴或清除各种枪支弹具、兽夹、兽套、捕鸟网等猎捕工具。
  三、依法强化经营利用管理,严禁非法经营利用。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不仅助长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不健康需求,也导致乱捕滥猎和走私倒卖野生动物,并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潜在的隐患。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辖区内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清理整顿,重点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场及其周边集贸市场、酒楼等进行全面检查,对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宰杀、加工、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同时,要结合清理中所暴露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定期检查和安全防范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
  四、加强疫源疫病监测,严防疫病传播。目前是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高发季节,也是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易发期。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野生动物猎捕和经营利用管理的同时,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候鸟、果子狸、旱獭、黄鼠及其他鼠疫疫源动物的监管,防止上述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酒楼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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