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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减免收费,落实“绿色通道”政策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对整车运输粮食、食用油、蔬菜、禽、蛋、生猪(包括猪肉)、牛羊(包括牛羊肉)、水产品、鲜牛奶等车辆免征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
  (六)积极引导,提高产销组织化程度
  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各种养专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产销动态监测与预警分析,适时发布价格和供求信息,科学引导生产经营活动。经贸部门要以每年一度的“农博会?花博会”为平台,以“农超对接”等工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终端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降低营销费用。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密切的产销关系,从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手,立足区域特色,推行“基地+农户+龙头+品牌+市场”的做法,实行订单生产。通过密切“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通,切实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
  (七)加强监测,规范“菜市场”流通秩序
  经贸、农业、物价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覆盖“菜篮子”主要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等传播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农业部门要对“菜篮子”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及时监测和预警,引导生产者、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经贸部门要对“菜篮子”产品流通环节进行及时监测和预警,在大型猪肉、禽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菜篮子”产品的交易量的日监测制度,加强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供求走势,做好市场调剂和调控工作。物价部门要对“菜篮子”产品消费环节进行及时监测和预警,注意市场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预警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市场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制度。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实和完善负责制的内涵,把“菜篮子”工作列入市长常务会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做到“三纳入”、“四到位”,即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机构、人员、资金、责任到位,切实保证中央和省、市的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兑现,“菜篮子”产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证群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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