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广州亚运会召开前加强建筑施工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0〕54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推进我市空气污染整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广州亚运会召开前空气质量保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0]102号)和我市环保局等六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广州亚运会召开前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环[2010]15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珠海市广州亚运会召开前加强建筑施工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海市广州亚运会召开前加强建筑施工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珠海市广州亚运会召开前加强建筑施工
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推进我市空气污染整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广州亚运会召开前空气质量保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0]102号)和我市环保局等六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广州亚运会召开前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环[2010]15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大气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保证广州亚运会各项赛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