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农药监管。
加强农药市场检查监督工作,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净化农药市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农药使用管理,禁止使用未经国家许可在稻田使用的农药(含复配制剂隐性成分),严格查处擅自在稻田用药中添加未经国家许可农药的行为。
附件2:
2008年广东省蝗虫防控工作方案
蝗虫具有迁飞性、暴发性和毁灭性,是我省重要的有害生物。近年来,蝗虫在清远、韶关、湛江、茂名等地发生面积较大、为害程度较重,其它个别区域也成点片状发生,对农业生产安全构成较大的威胁。为保障蝗虫防控工作及时、有序进行,切实加强2008年蝗虫防控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加强蝗虫监测预警,强化区域治理,突出分类指导,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专业化防治手段,推行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蝗虫应急防控能力,实现蝗虫灾害的可持续治理。
二、工作目标
控制蝗虫总体目标为飞蝗不起飞成灾,土蝗不扩散为害。
蝗虫预测预报准确率达90%;蝗虫防治处置率达95%,总体防治效果达90%,农作物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三、工作任务
实施防治处置蝗虫40万亩次,其中5月中旬前完成30万亩次的夏蝗防控任务,9月中旬前完成10万亩次的秋蝗防控任务;扩大专业防治面积,力争专业化防治面积达24万亩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蝗虫监测,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
蝗虫发生区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技术人员,全面加强蝗虫监测工作,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在加强作物区监测的同时,做好河滩、荒地等适宜蝗虫发生的生态环境的调查,准确掌握蝗虫发生发展动态。2-3月调查越冬卵密度,4月调查越北腹露蝗蝗蝻密度;5月调查蔗蝗、竹蝗和东亚飞蝗等蝗蝻密度;7-8月调查残虫量密度。及时做好蝗情汇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为决策、组织防控蝗虫提供科学依据。通过监测划定蝗虫防治范围,确定最佳的防治时期,制定科学防治对策,实行分类指导,科学防控蝗虫灾害。
(二)加强专业防治,提高应急防控能力。
专业防治队伍建设是蝗虫防控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性工作。蝗虫发生区加强蝗虫专业防治队伍建设,根据蝗虫发生程度、发生面积,组建专业防治队伍。同时,加强蝗虫防控技能训练,在蝗虫应急防控启动之前,做好实战演练,把防治队伍演练成农业安全生产的护卫军。在开展应急防治时,把安全摆在突出位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区域治理,分类指导防治。
蝗虫发生有明显的区域性,粤北地区以越北腹露蝗为主,粤西地区以蔗蝗为主。蝗虫发生区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蝗虫发生、分布、为害特点,制定周密方案,强化区域治理,重点抓好高密度虫源的防治。在防控蝗虫工作中,突出分类指导,加强生态调控、生物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蚕桑区重点实施“分区治理、逐区防控”、生物防治和人工捕捉技术。4-5月重点抓好粤北、粤西地区越北腹露蝗、蔗蝗等夏蝗防治;8-9月重点抓好东亚飞蝗等秋蝗防治。
(四)加强宣传培训,广泛普及蝗虫防控技术。
蝗虫防控是一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蝗虫发生区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普及蝗虫防控技术,让蝗虫防控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为蝗虫群防群治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