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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工作。市、区救助站要实行一站式救助服务,切实解决受助人员返乡问题。亚运会期间,不要指引求助人员或提供车票给求助人员到亚运会举办城市求助或乘车返乡,以确保受助人员不流入广州等城市。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亚运会期间,各区民政(社会事业、社会发展)局和救助站要定期报送救助管理工作情况,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迅速有效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10日-11月11日)

  1、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协作机制;

  2、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成立救助管理领导机构并指定联络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2日-12月20日)

  1、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2、加强街头巡查、救助、劝返工作力度;

  3、做好对返乡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怀、帮助和稳控,防止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广州等城市;

  4、确保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总结报告阶段(12月21日-12月25日)

  各区民政(社会事业、社会发展)局、市救助站对亚运会期间开展的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以便汇总后报省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亚运期间的救助管理工作。各区民政部门、救助管理站要充分认识做好亚运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对保障亚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救助管理对亚运会安全保障和树立国家形象的基础性、辅助性和保障性作用,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大局出发,把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确保圆满完成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由赵彦庆副局长为组长,夏源星、李光茂、吴万就同志为副组长的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梁卫雄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系、协调此项工作。各区民政(社会事业、社会发展)局尤其是斗门区民政局亚运会期间要成立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联络员。救助管理站要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亚运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及时、安全做好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特别是跨省返乡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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