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提高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比例,将更多服务交由市场主体完成;继续开展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和智力扶贫,搭建公共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提供丰富的培训辅助软件和课件,扩大远程培训学习规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决策监督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全面建立覆盖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公共体系,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发布、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创业服务体系等公共平台,让全体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2015-2017年。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立自助式服务平台;推动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推动就业服务信息跨区域共享,建立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7、完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市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享受自助式公共就业服务;全面统一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确保就业困难群体享受公共就业服务。2018-2020年。全面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城乡及区域间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均等化,实现全市各类劳动者和谐充分就业;就业援助服务更加精细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供求
68、力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力供求总体平衡。积极争取省的资金支持,努力达到财力增长总体可满足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需要,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占财力的比重稳步提高。预计2010-2020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5 %。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按省的要求提高到2020年的28.6%。
69、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力度逐年加大,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稳步提高。按照保民生、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要求,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按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长安排,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按省的要求提高到2020年的35.6%。按照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总体适度均衡的要求,到2020年实现我市在全省区域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差距控制在20%以内的目标。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适当高于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的前提下,通过发展区域经济、加大对欠发达区县转移支付力度、推进人口迁移等措施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均等化的目标。
70、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均衡。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力争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的初步均衡。通过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区县财政收入,继续加大市财政对区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适当高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不断缩小我市与省内发达地区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力争2020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到75.8%。
71、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区域均等化最终目标。在现行体制框架下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研究创新机制,实施人口迁移政策,引导和推进人口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移,基本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缩小。力争到2020年实现我市与全省发达地区区域差距控制在20%以内的均等化目标。
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措施
72、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任期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73、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投入及保障机制。规范政府行为,减少行政开支,把节约资金用于增加对公共服务的投入。进一步调整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保持经济发展激励,引入生态保护激励,促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实现财政管理层级的扁平化,提高基层政府和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
74、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制,使事业单位成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降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成本。对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整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方式,变“以钱养人、养机构”为“以钱养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委托、服务承包等多种方式支持事业单位发展。推进事业单位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建立新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事业单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75、加强人口管理,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机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围,促进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合理的产业布局带动人口的合理布局。完善分配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提高流动人口收入水平。加强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建立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制度,加大对流动人口公共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等的投入,建立流动人口居住保障、社会保障等制度,逐步取消对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户口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政策,实现城乡体制对接,最终实现流动人口与当地社会的融合。
76、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制度。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多样化供给形式,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放宽基本公共服务投资的准入限制,通过招标采购、合约出租、特许经营、政府参股等形式,创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资体制,将原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职能交由市场主体行使。探索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政府行政承诺制度、听证制度、信息查询咨询制度,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体现公众需求,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