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测绘问题的通告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是珠海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保证测绘产品质量,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测绘成果,维护产权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市测绘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针对本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现状,通告如下:
1、根据珠机编办[2006]130号、珠机编办[2006]131号文,本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由珠海市国土测绘大队和珠海市规划测绘大队各自独立承担,市政府已将其纳入专营单位,上述两测绘大队均具有测绘资质;其它单位不得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
2、上述两家测绘单位对各自的测绘成果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上述两家测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同一房地产项目、内容进行重复测绘、重复收费。
4、上述两家测绘单位按《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GB/T 17986.2-2000)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合法有效,相关部门都应予以认可,不得拒绝使用;相关部门或个人如有疑议,可向提交测绘成果报告书的测绘大队提出复核,或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核,其他单位无权更改或拒绝接受上述任一测绘大队所出具的测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