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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查处违法使用专用标志、监管产品质量。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配合)

  3、治理种子等农林业中的侵权行为。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配合)

  (二)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1、打击流通领域侵犯注册商标等行为。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牵头)

  2、打击侵权盗版等行为。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市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3、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市知识产权局牵头)

  4、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管理。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市商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5、查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6、查处假冒药品等行为。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三)强化互联网和会展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1、保护涉外和会展知识产权。加强对涉外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2、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市工商局牵头,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配合)。

  3、监督视听服务网站。督促其播放正版节目。(市广电局牵头)。

  4、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新闻出版(版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给予必要资金保障。(市新闻出版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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