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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具体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

  通过启动“种子执法年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加强宣传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种子打假护农声势,为全面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3-11月)

  组织对持证农作物种子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春季和秋季的种子进行抽检,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并及时公布检验结果,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依法注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对本地区种子执法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今后加强种子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巩固种子执法工作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保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成效,我厅成立以蔡汉雄副厅长为组长的执法年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种子管理总站陈忠南站长、种植业管理处黄斌民调研员、科技教育处陈正辉处长。领导小组负责我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种子管理总站。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种子执法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各地级以上市“种子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于1月底前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互通监管信息,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查案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合作、齐抓共管的种子市场监管格局,逐步建立快速反应、高效查案的监管工作机制

  (四)强化服务意识,营造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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