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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种子质量抽检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组织市、县种子管理机构实施。春季重点抽检水稻、玉米、蔬菜种子,秋季重点抽检水稻种子。

  2.检查内容

  种子质量: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春季抽检所扦取的杂交水稻种子样品还须进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鉴定(与大田生产同步种植),并按照农业部要求进行种子真实性鉴定。

  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检查内容见附表3。

  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证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等。检查内容见附表4。

  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以及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品种退出和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信息。检查内容见附表5。

  转基因品种:重点检查春季种子市场上销售的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3.工作分工

  检查扦样: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对本辖区的种子经营者销售的种子标签、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转基因品种等进行检查。省种子管理总站组织市、县种子管理机构对种子质量和转基因成分鉴定进行抽检,并将相关样品寄送有关检测鉴定机构,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书面总结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

  检测鉴定: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鉴定由省种子管理总站按农业部的要求统一安排。

  4.工作要求

  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要使用统一检查文书(详见附表3-5),如实全面记录有关信息,并要求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检查记录表格一份留存被检经营者,一份由检查人员带回。

  扦样检测:要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995》规定的程序开展扦样、分样和样品检测工作。

  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要发挥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的作用,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吊证的要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产品抽样单、检测报告、确认证据等)报送发证机关,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进行通报并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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