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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等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北京市决定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下称“中关村示范区”)全面建设人才特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设人才特区的重大战略意义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大力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提高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借鉴改革开放初期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探索建设人才特区,是构筑我国人才发展战略高地、形成我国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选择。

  建设人才特区,就是要在特定区域实行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率先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构建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体制机制。要通过建设人才特区,大量聚集拔尖领军人才,促进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依靠人才智力优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形成新的科学发展优势。

  中关村示范区具有建设人才特区的坚实基础和独特优势。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建设,中关村示范区在海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聚集了大量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辐射效应强。国务院批复中关村示范区实施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政策,为进一步促进人才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关村示范区地处高校、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密集地区,科研资源十分丰富,高新技术产业发达,人才开拓事业的空间大、平台宽广。要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借助优势、开拓创新,加快把中关村示范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体现中国特色的人才特区。

  二、建设人才特区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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