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五日
南通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29号)要求,确定从现在起,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切实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高压态势,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源头性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得到杜绝,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放心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促进企业自律,推动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