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5.更新、规范环卫设施。整修、增设、更换垃圾房和垃圾桶(箱),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二)房屋修缮改造。

  6.整修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改造成斜、坡屋面。

  7.外观出新。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达到防漏、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根据业主意见统一阳台封闭、防盗网安装。

  8.整治楼道。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出新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

  9.节能改造。更换老化的钢、木门窗,提高密闭程度和隔热效果。有条件的小区或楼栋可进行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遮阳改造。

  (三)提升环境质量。

  10.整治绿化。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

  11.配套休闲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设计新建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

  12.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小区总体布局;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四)完善公建配套。

  13.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14.规范设置服务公共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与社会保障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居民文化活动、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并满足无障碍设施的基本要求。

  (五)改造技防设施。

  15.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封闭的小区尽可能实施封闭管理,砖墙或铁艺围墙高度不应低于1.8米,围栏竖杆间距不大于15厘米;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有条件的小区要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16.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17.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楼宇(访客)对讲电控防盗门、进户防盗安全门,有条件的楼宇可安装室内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底层住宅可安装、更换内置式防护窗。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