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甬卫发〔2011〕2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甬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规定及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务工作安排,为保证我市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组织管理和报名
(一)考试组织管理
1.全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具体考务工作由市医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市医学信息研究所内)承担。我市设考点1个,报名确认点19个,其中:县(市)、区11个、市级医疗卫生单位6个,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1个,解放军第113医院1个(附件3)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 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考生须持上述材料,到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网上考生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2011年3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15日。
申请人为2011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未设报名点的医疗机构请于附件4安排的时间到考点进行资格确认。
2. 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1);
③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3.上述材料须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县(市)、区属单位由县(市)、区卫生局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011年2月25日前报市医学考试办公室(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表见附件5;毕业证书须提供原件),经市、省卫技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申报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