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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穗府办〔2011〕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入开展“两无”(即:街、镇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穗办〔2009〕3号)的规定,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了综合考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等12个区、县级市全面完成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予以通报表扬。

  二、越秀区东风街等33个街(镇)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予以通报表扬。

  三、授予越秀区人民街等123个街(镇)2010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镇)称号。

  四、授予广州市财政局等6个部门2010年度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38个部门达标单位称号。

  五、授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等504个广州地区机团单位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达标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幸福广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广州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责任制考核受表扬街(镇)名单(共33个)

  越秀区(4个):

  东风街、广卫街、大东街、白云街

  海珠区(4个):

  新港街、滨江街、华洲街、龙凤街

  荔湾区(4个):

  桥中街、金花街、中南街、昌华街

  天河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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