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穗府办〔2011〕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入开展“两无”(即:街、镇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穗办〔2009〕3号)的规定,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了综合考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等12个区、县级市全面完成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予以通报表扬。
二、越秀区东风街等33个街(镇)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予以通报表扬。
三、授予越秀区人民街等123个街(镇)2010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镇)称号。
四、授予广州市财政局等6个部门2010年度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38个部门达标单位称号。
五、授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等504个广州地区机团单位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达标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幸福广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广州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责任制考核受表扬街(镇)名单(共33个)
越秀区(4个):
东风街、广卫街、大东街、白云街
海珠区(4个):
新港街、滨江街、华洲街、龙凤街
荔湾区(4个):
桥中街、金花街、中南街、昌华街
天河区(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