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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发展旅游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一)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负责)

  (二)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

  (三)依托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自然遗产地,打造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文化新闻出版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重点打造鄢陵国家级旅游休闲度假区。有序推进我市花都温泉、紫云山、大鸿寨、逍遥观等旅游度假区发展。(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负责)

  (五)规范发展广场、游园、大型主题公园和高尔夫球场等,加快建设湿地公园。(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体育局、旅游局、长葛市政府、东城区管委会负责)

  (六)继续发展红色旅游。(市发展改革委、委宣传部、财政局、旅游局、许昌县政府、襄城县政府负责)

  六、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

  (一)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等,根据不同时期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发展旅游购物,培育并完善一批旅游购物场所,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市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负责)

  (四)大力发展特色旅游餐饮文化,开展特色旅游餐饮创建活动。(市旅游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五)大力发展旅游景区商贸服务业,鼓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到景区开办连锁超市,方便游客购物,保障游客安全消费。(市旅游局、商务局负责)

  (六)以大型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市商务局、文化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旅游局负责)

  七、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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