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政发〔2011〕3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前,我省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等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方向,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优势产业机械化水平为重点,以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为载体,扩总量拓领域,抓推广调结构,提水平增效益,保安全促发展,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农机工业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全面跨越。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
2.重点突破,全面发展。以解决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为重点,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
3.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创新农机服务形式,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建立健全农机工业创新机制,提升农机工业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
4.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加大对农机购置、使用和农机工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力度,调动企业研发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5.农机农艺结合,协调推进。将机械适应性作为制定农艺标准和作业规范的重要依据,建立农机和农艺科研单位协作攻关机制,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