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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

  (三)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理清政府补助的内容和方式,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发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形成的减收和实行绩效工资的增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予以足额补助。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

  七、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一)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布局,修订主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快推进市级医院建设发展,制订市级医疗机构资源整合方案,加大市级医疗资源优化整合力度,合理布局市级大型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快区县级医院建设,2011年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有一所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达到二甲标准。大力推进23所三甲医院建设,2011年80%的创建单位要开工建设。

  (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的创新路径。研究制定公立医院编制标准。在全市选择15家公立医院开展人事、绩效工资和收入分配制度等综合改革试点,其中市级医院2家。继续做好江北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医疗集团管理,引导高水平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

  (三)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和优质护理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扩大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医改工作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牵头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加强督查指导,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要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医改工作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调整充实区县(自治县)医改领导小组,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要将主要精力用于推进医改;要充实区县(自治县)医改办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医改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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