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计服务决策功能充分显现。各部门进一步发挥了部门统计专业性强、掌握行业信息快的优势,通过加强部门统计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行业数据动态,及时掌握经济社会运行走向,为各级领导科学、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市农委、市粮食局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主要产品价格变化及信息预警中的作用,通过全面掌握各数据采集点的走势情况,动态关注关键时期敏感商品的数据变化,加大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市科技局重视统计数据的转化应用,通过数据深入挖掘,对全市科技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部门统计分析材料。
(五)部门统计工作基础继续强化。大多数部门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对涉及统计职能的处室及人员进行明确,并理顺统计归口管理工作制度,使本部门统计工作呈健康有序发展态势。市人保局机构改革到位后,及时确定了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处室,使部门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规范性得到充分保证。市卫生局、市市政园林局重视源头数据管理,通过不定期对基层组织统计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基层健全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并在统计信息化建设方面有所突破,部门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问题
在考核检查过程中,发现全市部门统计工作在重视程度、依法调查、工作推进等方面仍然存在以下情况,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认真加以整改解决:
一是对统计工作认识程度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对履行统计义务和开展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存在消极被动思想,统计资料迟报、漏报问题依然存在。
二是依法开展统计调查执行不力。个别部门年内还存在未经政府统计机构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行为,导致基层重复统计等问题依然存在,损害了部门整体形象。
三是部门服务业统计推进力度不大。少数部门在开展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中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基层培训指导措施仍显不足,造成统计范围、口径不统一,直接影响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四是部门内部分工仍未较好理顺。一些部门内部未明确综合统计职能处室或指定相关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综合统计工作,导致统计职能行使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数据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三、规范要求